本文向给大家分享宣判后不准律师会见相关知识,同时小编也会对不允许律师会见的案件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在宣判后不准律师会见方面面临的问题,请收藏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可以会见。
2、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判决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审10日后,二审宣判时当天
1、在公安部门侦查期间,只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后,家属就可以探望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时间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
记得要带钱。可能会有两个地方要用。
1是探监费。
2是吃的东西啊、烟什么的,如果在看守所外面小店子(估计是定点的)有卖的,会让你在那里买。
一般时间有限,很多的排队的,说话就是隔着玻璃大声的喊,不准带手机进去。
本文由篮球四合院于2024-11-02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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