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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有没有好一点的律师 锦州市律师会见规定

年6月6日中共葫芦岛市纪律检察委员会因受贿案将刘某某“双规”。同年9月15日背阵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某某刑事拘留年9月29日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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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上存在两个版本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为2023年9月30日辽宁省物价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23】128号)》(附: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该版本可在辽宁省律师协会官网查到(网址另一版本为《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该版本据称于“2023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但在省律协官网查不到。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2023]67号”文,自2023年8月28日起,律师服务收费价格已经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另需着重说明的是,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12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3〕 87 号),对律师风险代理行为做出了严格规范:
      (四) 严格限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 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五) 严格规范风险代理约定事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滥用专业优势地位,对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作出明显不合理的约定,不得在风险代理合同中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上诉、撒诉、调解、和解等诉讼权利,或者对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设置惩罚性赔偿等不合理的条件。
      (六) 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金额。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接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顿(以下简称"标的额” ) 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 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版本一)
关于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
辽价函【2023】128号
      省司法厅:
      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再次修订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改价格[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从2023年8月1日起继续按辽价发[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有关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2023年9月30日
      抄送:各市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绥中、昌图县物价局,省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辽宁省物价局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印发
附件: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5%,收费额不足2000 元的每件按2000 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4%;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2%3%;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1%2%;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双方协商确定。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基准收费标准为300 元/次;
      2、代理申诉和控告,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
      3、担任报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4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4000元/件;
      (3)审判(一审)阶段5000元,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
      上述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超过50%,下浮不限。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基准收费标准为4000元/件,上浮不超过50%,下浮不限。
      五、代理集团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复杂刑事诉讼案件 代理集团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复杂刑事诉讼案件,因难度高、地域跨度大等 原因,可在不高于基准价5 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六、关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 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和司法部门备案,并在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后实施收费。
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版本二)
辽宁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2023年12月5日,辽宁省律师协会八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75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律师服务的实际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行业指导标准,以供辽宁省各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
      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对于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五)法律咨询及代书
      1、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六)非诉讼业务收费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的标准,可以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0%收费;
      按时收费的标准为1,000元-3,000元/小时,上浮不超过200%。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以下标准收费:
      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律师见证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按财产标的的4%-9%收费;
      (3)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的收费,但最低不低于4,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按照合同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4,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亿元以上为、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亿元以上部分为、股权转让、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
      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收费。
      (七)担任法律顾问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上浮不限。
      2、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500,000元/年,上浮不限。
      3、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300,000元/年,上浮不限。
      4、担任小(微)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上浮不限。
      5、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50,000元/年,上浮不限。
      (八)风险代理
      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情况下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议。
      (九)刑事案件代理收费标准
      1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基准收费标准为300元/次。律师接受委托会见被侦查机关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本标准侦查阶段规定的 50% 执行。
      2 、代理申诉和控告,基准收费标准为 8000 元/件。
      3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指刑事部分)基准收费标准:
      ( 1) 侦查阶段(含申请取保候审) 8000 元/件;
      ( 2) 审查起诉阶段 8000 元/件;
      ( 3) 审判(一审)阶段 8000 元/件,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二审按一审标准酌减。
      4 、代理重大、复杂、疑难刑事诉讼案件或因难度高、地域跨度大等原因,可在不高于基准价 10 倍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委托人与律师协商一致,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下浮至 50% 。
      二、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本指导标准未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应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后实施收费。
      各市律师协会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指导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
      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
      本收费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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