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委托人或犯罪嫌疑人之间是亲属关系,一般是没有关系的,普通案件也没有限制。
但是,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有碍侦查”是指下列情形: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不可以,这样做是违反看守所的规定的。如果送的是钱,那钱在里面也不能花,如果送的是物品,那还是交给看看守民警转交,看守民警会对物品进行检查,千万不要私自带东西给被会见的人。
本文由幸福的牛轧糖于2023-08-27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vshihuijian.com/anli/1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