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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会见流程合集(六安看守所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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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拘留期间能探视吗?

图为律师在派出所办案区的远程视频会见室里,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

法律主观: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能否探视的问题,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家属不得探视。
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拘留,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另外,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得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拘留人不受次数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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