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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网上会见被告人 现在律师会见都是视频吗

办案机关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对辩护律师依法享有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权、发言权等权利不得阻。

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法律规定

(辩护律师视频会见当事人)
律师会见当事人流程因不同阶段会见的过程也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侦查阶段;
(1)首次会见三要点:给予当事人精神鼓励、安慰 告知诉讼权利、提供法律咨询了解案氏枯圆件情况;
(2)自我介绍;
(3)询问当事人的身体情况、狱内吃住情况,告知其家人情况、外界情况,安抚当事人情绪;
(4)当事人描述案件事实经过;
(5)根据当事人陈述,有针对性地询问细节;询问当事人侦查机关讯问的次数、时间、主要内容;
(6)解释侦查机关指控的罪名、告知其作为犯嫌人具有的法律权利(刑诉法规定的几项权利、笔录确认问题等);
(7)询问当事人需要交代哪些事情给家人、朋友。
2、审查起诉阶段;
(1)说明诉讼程序的变化及意义,重点询问当事人是否承认被指控的事实(勿轻易谈罪);
(2)办理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手续。
3、审判阶段;
(1)询问当事人对起诉书的想法;
(2)告知当事人律师辩护的思路、观点、依据(庭审前最后会见,应讨论开庭注意事项);
(3)引导当事人对起诉的事实进行确认,不轻易地对“有罪、无罪”进行承诺,以便在辩护时、在判决时获得有利条件。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所述,律师会见以后,可以就案件判断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有多大,在征求家属意见后,最大程度争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败乱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歼塌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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