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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委托书格式(律师会见服刑人员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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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这份律师委托书合理吗?

法律主观: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些什么 1、表明身份,出示 委托书 ;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如: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 罪名 、期限。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 自首 ;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正当防卫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紧急避险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存在证明无罪的材料和意见,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 意外事故 ;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 法律咨询 ,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犯罪嫌疑人 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在刑侦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场证据和其他科学证据排除嫌疑。刑事侦查终结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称为刑事被告人。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网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

关于律师委托书上,本人签字后,需要盖章或按手印吗?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见当事人是不被允许的,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读案卷,调取有利证据,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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