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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不给律师会见(不批准逮捕律师建议)

批准逮捕下一步是什么

法律分析:1、被批捕之后,公安机关会向亲属下发逮捕通知书,亲属要仔细查看逮捕通知书,核实嫌疑人被关押在那个看守所。

2、亲属要按时往看守所存钱和其他生活用品,向看守所核实能够存的物品,以防物品不能存而白跑一趟。

3、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可以找信得过的亲朋好友统筹全局,出钱出力,帮助自己进行正确的决策。千万不能相信所谓的花钱捞人,关系捞人等。也不要进行销毁隐匿证据、转移赃款等行为,否则可能会犯包庇罪,自己也面临法律制裁。

4、被批捕说明嫌疑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亲属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事实上,被批捕之后再委托律师已经很晚了,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因为很多案件事实上都是在批捕之前已经解决了。

5、律师进行会见,被逮捕之后,亲属是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律师能够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告知嫌疑人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6、请律师代位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之后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可以帮助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正式逮捕了,一般多久会判

【法律分析】:逮捕后一般只有开庭的时候才可以见到家属。如果家属想见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见家属,只能由律师进行会见,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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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不给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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