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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会见律师(天津律师预约会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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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律师能不能会见

本次访问一同参与会见的还有大连分所高文晓律师,金洪智律师,崔美光
法律分析: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因此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

市院二部疫情期间运用远程系统保障律师会见权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移送到监狱执行,罪犯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可以探监。
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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