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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律师会见的法律依据)

为什么律师可以见家属不可以呢

律师之间并非不能握手,这在网上已经有专业人士对此进行辟谣了,而且对方还特意说了律师之间的握手,不单是基本礼仪而且还是一种职业素养。我记得之前在很畅销的港产电视剧当中,最经常出现在开庭前后有律师握手的画面,这一点在后来认识的律师朋友那里也得到了证实的同时,他还强调过不但开庭前会握手,即便是在开庭后离开前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有交流和握手的。

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


我记得这位律师朋友还曾经讲述过一个例子,就是一次他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之后,他在与对方律师在开庭前短暂的握手,使得他的当事人心里有了一定的疑虑,甚至还向其他人有意识无意识的吐槽过,对此当职业律师多年的朋友。只能是在一次闲谈的过程当中,开诚布公的跟当事人讲述了握手的原因,以及其背后的礼仪和素养,同时也缓解了当事人的相关顾虑。

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


当然,他也曾对我们这些门外汉简述过,有极少数的律师会表现出高情商的情况出现,比如说和委托人同一立场般的同仇敌忾,不但不会在对方律师伸出手时握手,甚至还会在各种私下的场所对其进行谩骂和言语攻击一类的,但是这也只是极少数情况,而且这样的律师其目的也并非真心出于诋毁对方本身,而是出于对委托人心理上的“安抚”,以及更好的获得实际利益上面的“收获”

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

由此可见,这律师间的握手只是常态化的礼仪和职业素养表现,并不带有任何“情绪化”和忌讳。而且说来,如果作为应当客观公正的律师,表现出一种情绪化的方式,甚至表现出敌视对方律师的情况出现,那么我想就不仅仅是司法机关要对这名律师的执业素养有所保留了,当事人对其的能力基本上也会存疑的,所以来说这握手只是个基本的事情,不应被外界更多的重视和戏剧化。

律师不能会见的三种情况

开庭相见,律师代表着不同当事人的权益,所以律师相见是很忌讳相互握手的,如果彼此之间握手了,那么代表着你是握手言和吗?这个官司你还想不想帮人家打赢了?所以律师之间相互握手是有一些忌讳的,还是需要有一些注意。

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

1、律师相见分别代表着不同当事人的利益

咱们庭上见!原告律师,被告律师分别代表着原告和被告不同利益关系,所以两方的律师在庭上是相互对立的。既然是相互对立的,那么就不适合握手握手,代表着想要握手言和想要妥协吗?这对于当事人,双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出于律师的职业特点和道德准则,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也是不能够相互握手的。这已经在圈内是一条不成文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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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私下里是好朋友,可以私下里握手,但是在庭上是不适合握手的
各位其主,各司其职,律师拿了人家的钱就要替人家卖命,所以开庭的时候,两方的律师是对立面。即使两位律师在私下里是好朋友,私下里可以握手言欢,相交甚欢,可以坐在一起喝酒聊天,但是在庭上属于对立面。为了能打赢这场官司,也需要注意一些分寸的,这里需要注意的忌讳比较多。尤其是在律师这个职业里,大江大河,波涛汹涌,稍有不注意就可能身败名裂。所以律师是一个高危的职业,同时,律师也是一个能够出名很快的职业。

律师会见的十大忌讳

我觉得我们国家还是一个传统的大国,是一个人性化的国家,很多时候,虽然律师在庭上是对立面,但是人心是肉做的,面对那些可怜的人,律师也不是铁石心肠。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只能是相对而言,我们国家的律师界也是沿袭了国外的一些律政界的规则。

为什么律师之间不能握手?有什么禁忌呢

行规是特定行业的约定俗成,不能套用一般的礼仪规范,行规还是要尊重的。不同委托方的律师不握手,1.首先表明立场,一切以自己委托方的利益为重,争取到底绝不妥协。2.避嫌。没有私相授受,也没有偷传小纸条的可能。“不握手”律师行规在司法界还是一个很重要的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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