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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清法官律师会见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新时代法官与律师新、亲、清的良性互动关系十条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构建新时代法官与律师新、亲、清的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征求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相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

一、【保障知情权】

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和实质公开的原则,对网上立案、调解和解、裁判文书、执行保全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告知并提供查询服务,方便律师及时获取相关诉讼信息

二、【保障申请权】

律师申请调查令,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等,法官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对合理正当的申请,依法依规签发令状,切实保障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三、【保障诉讼权】

庭审过程中,法官应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应充分、专注听取,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有效满足代理律师复印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需求,切实保障律师的阅卷权

四、【提升诉讼服务】

依托移动“微法院”、E送达平台、互联网法庭和12368诉服热线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为律师办理立案、送达保全、参与庭审、网上阅卷、申请执行等提供全流程线上服务,确保诉讼便捷,减轻律师讼累。

五、【加强释法说理】

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繁简适度的说理,简案略说、繁案精说。对于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在全面归纳律师辩护意见、代理意见基础上,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有针对性说理。

六、【参与矛盾化解】

在我院立案大厅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律师以中立第三方身份参与矛盾化解创造条件和便利,由律师向当事人提供现场咨询服务,鼓励律师参与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设立律师代理申诉值班工作室,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七、【保障人身安全】

案件审理中,出现矛盾激化可能危及律师人身安全情形的,及时采取法警值庭、护送等措施。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时,法官要及时制止、依法处置

八、【畅通联系渠道】

在审判管理办公室设立常设机构,构建“一案E群”法官律师沟通平台,开设专门律师公开留言板,专人专岗对律师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收集和反馈,并将问题纳入组织化解决轨道,处理结果反馈律师协会。

九、【加强工作交流】

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机制,围绕法律实务或学术问题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业务交流和专题研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司法实践难题。

十、【共守司法廉洁】

共同规范法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坚决处理法官与律师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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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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