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请请律师,法院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因为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法院开庭必须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参加开庭,所以,法院没有义务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fa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家属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本文由小菜鸡生肖于2023-07-27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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