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委托人或犯罪嫌疑人之间是亲属关系,一般是没有关系的,普通案件也没有限制。
但是,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团启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罩或圆侦查机关许可。
除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外,应当作出许可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有碍侦查”是指下列情形: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公安机关不许可会见的,应当书面通知辩护律师,物塌并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许可,且经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或者其近亲属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即被告律师可以见被害人家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碧坦有激慧饥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明返的材料。
本文由熬罐儿鸡汤于2023-07-31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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