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习俗,其中善良习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被称为社会公共道德,是全体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此外,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我国网络出版业发展很快,在出版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有的网络出版物内容庸俗,低级趣味,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尤其是一些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出版物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同时需要加强出版管理工作。
本文由饽饽聊星座于2023-08-31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vshihuijian.com/cailiao/1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