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 (二)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 律师 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 证据 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三)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
根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在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办案民警陪同!
3如果在审查起诉及法院阶段,领取文书后,可以随时会见
4.建议你直接和辩护律师联系会见事宜!
纵横法律网 毛军律师
本文由千与千寻动漫无脸男于2023-09-17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本文链接:https://www.lvshihuijian.com/cailiao/2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