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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会见合同文书(律师会见手续)

“律师你好,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公司借我11万,怎么我去要账时,这钱就变成了投资呢?”住在北京市大兴区的徐女士百思不得其解,拿着两份合同找到律师不断强调着。签合同之前公司业务员是笑脸相迎,可到了还钱的时候,公司就开始“公事公办”,要走流程、跑程序、等消息,总之就是两个字儿:“不还!”

请律师会见合同文书

  2023年8月,经某公司业务员小李的不断推荐,徐女士与该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分别是《借款合同》及《投资分红协议书》,合同载明徐女士借款给公司10万元,公司用这笔钱认购某投资项目,每月付息,6个月后偿还本金。

谁知合同还没到期,仅4个月过去,公司便不再向徐女主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更是拒绝偿还本金。徐女士来到公司营业地点理论,却被小李又一阵花言巧语说动,为了获取更稳定的收益和更多的利息,徐女士又与公司签下第二份《借款合同》,载明徐女士借款给公司1万元,其他条款与以前的合同内容相同。

合同内容相同,公司的做法也完全一样,都是合同未到期便停止支付利息,到期后更是一分钱的本金都看不见。在同一个坑里栽倒两次的徐女士这回可不干了,她抓住小李一定要让他给自己一个说法,小李挣脱不过,便向徐女士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会全额赔付徐女士的借款。

眼见所有合同、承诺书具已到期,徐女士多次催告,可无论公司还是小李,全都只当听不见,至于还钱?那更是遥遥无期。

身心俱疲的徐女士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她出个主意,冠领律所研判案件后建议徐女士可以通过诉讼要回借款,徐女士于是委托了田星律师,准备起诉维权。冠领律师立即着手分析案件,对合同载明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并帮助徐女士收集了其他相关证据。一切准备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徐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业务员小李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仅业务员小李到庭。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缺席审理。

诉讼过程中,小李辩称:徐女士与公司之间系投资关系,其认购某项目的行为系投资行为;投资款无法被担保,故自己出具的承诺书无效;承诺书与《借款合同》载明的时间不一致,不能构成担保。徐女士没有任何理由要求自己承担还款义务。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道:

1、虽然徐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载明了“固定收益”、“分红比例”、“投资项目”等投资性内容,但就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言,徐女士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运营,对公司支出的资金也没有任何管控权利。双方明确约定了收益、分红的支付时间和额度,明显有别于投资行为的经营性、风险性,故徐女士与公司之间应为民间借贷关系;

2、徐女士的出借行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小李对出借款出具了承诺书,该承诺表明在公司出现不兑付或延期兑付的情况下,由小李对徐女士进行全额赔付,明显小李的责任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其承担的系保证责任无误。至于其载明的时间内容与借款合同不同,并不影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效力。

冠领律师的发言有理有据,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公司限期向徐女士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小李对公司欠付的本金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徐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冠领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赢得徐女士的认可和称赞,感谢冠领律师帮她去除了一块心病。借助此案提醒大家,如遇合同陷阱不知如何是好,一定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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