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时,检察院的检察官阻碍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受到检察官的妨碍,可以申诉或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1、中国司法制度本身的原因,大陆法系,这是法律本身;
2、律师队伍组成复杂,良莠不齐,一些败类影响了律师的形象;
3、现在部分律师还是通过社会关系生存、发展,造成了法官本身的优势。
这不是一个看不看得起的问题,法官、检察官律师本身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份子,维护不同的诉讼利益,没有地位高下和身份高低之分。
很多法官、检察官都看不起律师,就是觉得律师挣钱超过工作量。这个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只有做了律师,才知道代理费是怎么挣的。
不是看不起,是不服气哦。
法院的人,吃的是公家饭,旱涝保收,自认为一年审理2、300个案件,比律师辛苦多了,但收入感觉太少,不服气。
至于律师是否黑心,还是因人而异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看问题,不能偏听偏信。
本文由龙吟师傅杂谈于2023-09-15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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