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2、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会见,很难被批准)。
法律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人在看守所可以请律师见,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期间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辩护律师需要会见看守所人犯的,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申请,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多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人犯,应当给予方便同时进行戒护,保证安全。会见结束后,将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干警收监。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本文由散人聊体坛于2024-02-03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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