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配售民用枪支,必须核对配购证件,严格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配售;配售弹药,必须核对持枪证件。民用枪支配售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建立配售账册,长期保管备查。
公安机关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制造、配售、储存和账册登记等情况,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派专人驻厂对制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民用枪支的研制和定型,由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如果还有法律问题要了解,可以直接电话咨询郑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要律师具有十年刑事辩护从业经验,一定会为您分忧解难!
本文由大哥乱坎于2023-08-05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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