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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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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因手头拮据,便心生歹意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1、抢劫罪
2、非法拘禁罪
3、不需要
4、自动抽案、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陈某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立功情形?属于自首重大立功。
5、不符合。聘请律师不需要提出具体人选,该案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案件,办案单位应当按排会见。

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

看守所律师会见介绍信
(1)本来我以为是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的竞合,结果一查发现绑架罪的第二款是犯绑架罪且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所以就是绑架罪吧。。(2)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地的绑架罪。有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3)不需要???。。(4)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揭发他人且协助破案,属立功。是自首立功 (5)不合法。。原因不清

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1、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郑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毛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郑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毛某的故意范围。
4、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5、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第四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公安机关不应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守秘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

刑事案件丨首次律师会见笔录模板
1、陈某的行为构成是绑架罪。
2、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3、高某对赵某的死亡不承担法律责任。
4、高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陈某的行为属于立功。
5、民警做法错误之一,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期推荐律师。
民警做法错误之二,此案件不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民警不能以上述理由阻碍律师会见陈某。
答错了M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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