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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限定次数吗 律师会见有次数限制吗

会见是辩护的开始,起到基础作用。
      法律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次数并没有限制,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多次会见当事人。很多人以为律师只做了一次会见,其实背后做的东西并不少。 他们的工作是围绕司法流程进行的,而不是围绕家属进行的。另外的话,当事人的家属可以跟律师约定只会见一次,然后支付一次的费用,这当然是可行的。若要办理会见,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人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
      相关法规参考:《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会见只是辩护的第一个程序,起到基础的作用,但最终能否改变案件判决走向,还得看律师后面的辩护情况。

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并带人出来吗

可以。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1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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