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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水会见的律师是谁 律师会见可以带什么话

尽管看守所增设会见席位、增加提押量,但仍难以满足会见需求,“会见难”进一步加剧。20时代16区推行区内远程会见步骤❶两区试点“律师会见需求激增,看守所会见室及警力。

律师有多强大

朝阳搭建
邱旭瑜律师
律师是一个永远都充满着挑战与对抗的职业,从做律师的第一天开始你的对手不是别人,正是我们律师自己,在法庭上坐在你对面的律师,在法庭外就是那位正在和你委托人的谈判或交易对手密谋的律师。
大凡律师,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的,个个都是老谋深算,笑里藏着刀、棉里裹着针,招招见血,在社会上方方面面都有着看不见的默契,似乎个个都能呼风唤雨,既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能把小事搞大、简单的事复杂化,总之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市场和客户永远都在选择律师,律师的优秀也总是在律师与律师的比较中显现出来,律师只有找到自己的比较优势,才会成一个社会、市场、客户需要的律师。
自古以来,人都最愿意和三种人打交道, 有钱的人 、 有权的人 、 聪明的人 ,律师当然不会是最有权的人,也不会是最有钱的,唯一能拿出来和人较量的就是聪明才智,也就是所谓的智慧。
律师是一个充满智慧的职业,但真正的智慧是什么? 读过佛禅的书就知道,所谓的智慧只不过是“打破茶杯捡起来,然后用抹布擦干桌上的水”,(见静一居士编著的《禅的智慧》一书),最简单的就是最智慧的。律师面对的每个案件从理论到实践往往都会有若干种可能和结果,作为案件的代理(辩护)律师就是要从多种可能中,找到一种对自己的当事人最有利的、最容易的、最简单的方案和路径,因为你越容易做到的也就是对方律师就越不容易做到的。
在诉讼案件中,诉讼请求决定案件的性质,案件的性质决定着诉讼过程是需要哪些事实和证据,其中就有一个证据的筛选和对的过程。
哪些证据由本方提交
哪些证据由对方提交
哪些证据一定要向法庭提供
哪些证据是可提供不可提供
哪些证据是用来迷惑对方的
哪些事实是要承认与接受的
哪些是只要对方没有证据坚决不予认可的
虽然这也许就是本来的事实,但在法庭上一切由证据和委托人的利益说了算,在诉讼案件做律师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筛选证据、裁剪事实,并以此为基础制造差异和是非,最后让法官居中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判决。
再比如在审查起草合同中
需要为当事人设置哪些权利、对抗对方的权利,合同中时间、数量、次数、比例、含量一切可以量化内容都可以作为抗辩对方的对抗点和成为对方违反合同的理由。甚至对有些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某些不可预见的风险要设置一些“陷阱”条款。目的只有一个,当特定的状况出现,委托人有权中止甚至推翻所有的合同条款,以期首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把委托人的风险降到最低,然后再用诉讼等手段来进行救济。所以起草合同不能一味依赖格式条款,往往依据现成的格式条款起草的合同,往往是没有保障的合同,因为其内容往往都是普遍性的条款,没有具体的针对性。
按笔者的经验,在办理所有的诉讼非诉讼案件的时候,首先不要把对方看成是不懂法律的人,而是把对手想成是一个比你强十倍的律师,然后找到制高点,再想方设法捍卫制高点。做律师最怕的是已经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自己还觉得很无辜,导致这样的结果原因只有两个,其一缺乏与高手对陈的经验,其二是知道的与坏人坏事太少人。
作为律师难不在于法律知识上,而在于运用上,就一般的业务而言,所谓的专业法律知识,从实用的理论及法律条文不出一个星期惧收集到并熟悉它、了解它,对具体的案件而言,需要适用的法律条文,借助强大的电子查询系统大概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全部找出来。余下的就是看怎么设计套路了,找到最有利、最容易、最简单的方案和路径,然后是做到、说到、写到,律师的功夫也就在这儿体现了。
总之作为律师你的对手就是律师,但是对手不是敌人,真正的敌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自己。世上的路有千万条,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对某个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案件,适合的路也就只有一条,智慧的差异在于谁能首先找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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