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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会见律师介绍(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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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185号,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也有荔湾看守所的点,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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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镇潭岗村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广州市东山区黄华路91号

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

广州市芳村区看守所      广州市芳村区沙洛5村156号

广州市东山区看守所      广州市沙河天平架侨乐街石鼓岭15号

广州市黄埔区看守所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一路平顶岗

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上社五号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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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西洲中路171号

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      增城市荔城镇纺织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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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宝华路32号

广州市广州港看守所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39号大院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1]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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