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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律师有权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且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被告人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都不需要经过审判机关批准;②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③会见和通信权。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并且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都不需要经过审判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也不能派员在场;④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有权在经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后,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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