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看守所见家人怎么预约?一、事项名称:看守所预约会见指南。
二、设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执法细则》
三、申请条件:辩护律师棚燃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预约会见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近亲属、监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应该向办案机关申请办理会见审批同意手续。
近亲属、监护人申请预约会见留所服刑罪犯的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能证明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书。
四、办理材料:辩护律梁弯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近亲属、监护人申请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应当由办案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看守所根据办案机关的书面通知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会见的,看守所不予安排,但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具其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
近亲属、监护人申请会见留所服刑罪犯的需要出示身份证明,看守所接待窗口登记后安排会见。
五、办理地点:看守所接待大厅。
六、办理流程:家属、律师会见实行电话预约与看守所窗口办理相结合,家属可直接拨打看守所值班电话进行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到接待窗口等候办理,电话预约优先办理。
七、办理时间:电话预约和窗口办理时间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八、注意事项:会见应严格链渣虚遵守公安部相关会见规定,禁止使用具有拍照、录音、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有权终止会见。家属会见留所服刑罪犯时,每月不超过2次,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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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执法细则》
三、申请条件: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预约会见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近亲属、监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应该向办案机关申请办理会见审批同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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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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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点:看守所接待大厅。
六、办理流程:家属、律师会见实行电话预约与看守所窗口办理相结合,家属可直接拨打看守所值班电话进行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到接待窗口等候办理,电话预约优先办理。
七、办理时间:电话预约和窗口办理时间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八、注意事项:会见应严格遵守公安部相关会见规定,禁止使用具有拍照、录音、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有权终止会见。家属会见留所服刑罪犯时,每月不超过2次,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态桥烂不超过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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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条件: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预约会见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近亲属、监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预约会见,应该向办案机关申请办理会见审批同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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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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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点:看守所接待大厅。
六、办理流程:家属、律师会见实行电话预约与看守所窗口办理相结合,家属可直接拨打看守所值班电话进行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到接待窗口等候办理,电话预约优先办理。
七、办理时间:电话预约和窗口办理时间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八、注意事项:会见应严格遵守公安部相关会见规定,禁止使用具有拍照、录音、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有权终止会见。家属会见留所服刑罪犯时,每月不超过2次,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态桥烂不超过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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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看守所执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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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材料: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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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接见日期,只要是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都可以。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哪升芦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笑竖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李带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本文由风水有道于2023-07-26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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