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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会见的解释 律师会见内容告诉家属

李增伟支队长会上介绍了近年来公安监管工作情况和为改善律师“会见难”所作的努力对律师反映问题中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解决及上级硬性要求和疫情期间的非常规措施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新刑诉法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法律主观:

律师会见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犯罪嫌疑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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