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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1、接受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亲友咨询,办理委托手续;2、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做好会见笔录;3、查阅、复印有关材料,包括起诉意见书和鉴定材料,并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证据;4、开庭参与庭审辩护,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会见时,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制作会见笔录。.制作会见笔录的,必要时应当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确认。.会见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拍照。.辩护律师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的,看守所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本文由科技洞视界于2023-08-25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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