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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远程会见新技术(远程视频会见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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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预约拘留所探视

网上不能预约探视拘留的人,需要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
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通信、通话、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二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由拘留所登记、收发。发现信件内有可能夹带违禁品的,拘留所民警可以责令被拘留人当面打开信件予以安全检查。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二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三人,会见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监狱多少时间可以探视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捕并且宣判了具体的刑期之后,一个月之内会被从看守所移送到监狱服刑(宣判之日起刑期剩下三个月以内的在原看守所服刑直到刑满释放),这个时候一般会通知服刑人员的亲属,比如在哪个监狱服刑,具体位置,亲属如何会见、会见时需要的探视卡等等事项。

一般说来,服刑犯罪份子在被送到监狱一个月之后,其亲属就可以在允许探视的日子里前往探视。原则上每个月能探视会见一次,而且只能在规定的日子里,并不是想什么时候探视都可以。

每次探视会见的时间基本是三十分钟到一小时。探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合法证件前往探视。虽然规定探视者必须是服刑犯罪份子的直系亲属,但实际上在具体执行上也允许犯罪份子的朋友、同事等前往探视。这里面有个不能不说的潜规则:探视人员一般会给被探视人员送钱,而这些钱被监狱指定工作人员按照流程代为保管,服刑犯罪份子可以用这些钱在监狱内部的商店购买生活用品和允许买的副食品,这对监狱的创收有帮助。

探视时每次能有几个人参与,也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想象的到,监狱这种特殊场合,不可能让太多的人进去,所以每次探视三五人就算是上限了。

当然,法律也有人性化的一面,对于某些特殊的犯罪份子,比如宽管犯等,探视次数每月会增加一次两次,但要看具体监狱的规定。

探视和会见,有助于用亲情和友情化解犯罪服刑者的心里压力,有利于积极改造和争取早日出狱,达到较好的强制改造效果。

对于被收押人员而言,享有被探视的权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能解相思之苦,亲属在探监过程中对其也有心理疏导的作用,能帮助被收押人员更好、更快的完成改造。不过,监狱或者看守所毕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地方,探监可不像探亲那么随意,探视地点、探视人员范围、探视时长、探视时最多几人在场等都是有严格要求的。

首先,在刑事诉讼阶段,法院未决的情况下,除了律师,包括亲属在内的任何人是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只有裁决后,被收押监狱或者看守所后,相关人员才可以探视。《监狱法》第48条规定,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这一条既规定了罪犯的被探视权,也对探视人员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即只能是亲属或监护人,这里的亲属指的是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罪犯的朋友、同事等,一般来说是不允许探视的。当然,现在很多监狱在探视人员的范围上要求比较宽泛,有时候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随罪犯亲属或监护人一同探视。

在2023年司法部发布的《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第二章第五条中规定,收监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狱应当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会见流程办理、会见所需资料等细则。但凡是探视,亲属或监护人都应当先提出会见申请,经狱方同意后,办理“会见卡”,入场会见前,监狱方面会对会见人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首次会见的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会见人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监狱方会对会见人与罪犯的关系进行登记,等下一次会见的时候,无需再提供户口本,持身份证就可以会见了。对于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以持户口本会见。

至于多久可以探视一次,也有相关规定,比如《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第二章第八条中规定, “会见一般每月一次” ,而且需要在正常的探视时间内进行探视,周末、节假日一般不是正常的探视时间,如果在非探视时间里探视,应当经监狱长批准。单次会见时间上,“通信规定”中要求 “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 ,当然,对于未成年犯的会见次数和会见时间,可以予以适当放宽。会见时间在罪犯家庭出现变故等原因的时候,根据需要可以延长会见时间,这也充分体现了人性化,对罪犯积极改造是有一定帮助的。

会见的同时,会见人可以给罪犯带一些日常物品,比如书籍、报刊、换季衣物等,但必须要征得狱的同意后,罪犯才能接收。一旦有“传递违禁物品”的现象发生时,按照“会见通信规定”的要求,应当中止本次会见,如果情节更为严重,可能会被要求暂定1-3个月的探视。这也就要求会见的人在会见时要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不要出现传递违禁物品、使用暗语、扰乱秩序的行为。当然,探视时需要看守同时在场,也会全程录像录音,这也大大降低了违规情形出现的可能。

一次会见最高可以允许几个人?按照《罪犯会见通信规定》的要求, 一般不能多于3个人 。对于多位亲属或监护人申请会见的,可以分批次进行。综上来说,每月的会见次数、同时会见的人数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过,对于接受了委托的律师,出于办案的需要,一般是不受以上次数限制的,只要监狱方批准会见即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会见是建立在双向同意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罪犯提出会见申请,而家属不愿意会见,那么无法成行,同样的道理,家属提出会见申请的,只有罪犯同意时才能会见成行。

除了传统的“面对面”会见之外,如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如今也有远程视频会见的形式,这对于一些腿脚不便的亲属或监护人来说,是一种便利。此外,除了会见家属、监护人的权利之外,罪犯同时享有 通电话、通信的权利 ,但是必须遵照相关制度,比如针对罪犯邮递的信件,经监狱方检查后才能邮递,但如果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关的信件,监狱方则不能拆开检查。同样的道理,对于外面邮递给罪犯的信件,监狱方检查并登记,检查无误后再转交给罪犯。而对于信件中有夹杂违禁物品的,或者信件的内容不利于罪犯改造的,监狱方面是可以予以暂扣的。

综上所述,法律法规层面对于探视频次、单次探视时长的规定是一个月一次、单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允许最多3个人同时会见。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罪犯家庭出现变故的时候,经允许,是可以延长单次探视时间的,具体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监狱方的规定来执行。

这个监狱法有规定,探监是为了配合监狱对犯人的改造。

那多久可以探视一次?允许几个人去?

监狱规定,毎个月都可以探视一次。可以允许几个人?这个没有具体规定,三几个都应该是允许的。

探视之前,首先要证明你跟犯人是什么关系?一般都是亲属探视,朋友跟着亲属一起去。

探视一般是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候,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监狱会发给亲属一张“会见卡”,这个时候亲属和朋友就可以去见了。

在会见的过程,亲朋都会嘱咐犯人要好好改造、照顾好自己、不要惦记家里......

当然,由于路途太过于遥远的,花费太大,条件不允许的家属很可能一年才见一次犯人。这个都是由犯人家属自己决定。

探视,一是为配合改造;二是对亲人的思念;三是告诉其不要思想顾虑,不要有后顾之忧,争取早一点出来和亲人团聚。

监狱多久可以探视一次,每次允许几个人去?

第一个问题:多久可以会见一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服刑人员每月可以会见一次。如果是服刑人员因为严重违纪被关禁闭,一般在禁闭期间停止会见。

第二个问题:会见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次会见,凭监狱的《入监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以后会见,已经在监狱登记过的亲属凭会见证和本人身份证会见,没有登记过的亲属凭会见证、亲属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

第三个问题:疫情期间如何会见。

疫情期间,多数监狱已经停止会见。但是有部分有条件的监狱,开通了视频会见。具体可向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的狱政科咨询具体事宜。一般是限本省亲属,有医疗机构三日内核酸检查阴性报告的。

第四个问题:一次会见可以见几个人。

监狱会见的话,一般是限三人以内,每次不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和会见室领导请示,经批准后可适当增加人数和时间。

第四个问题:会见的物品、钱款如何交接

目前监狱内部衣物由监狱统一发放,日常用品在狱内超市可以购买。因此原则上会见不接受物品。特殊物品须经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后方可留下。现金可以在会见室办理交款手续,开具收款收据,一联记账,一联交交款人,一联转收款人。不要交给私人。

有的监狱可以由亲属向服刑人员专用账户直接打款。具体操作可以咨询会见室工作人员。

以上回答供参考。

疫情发生到现在都二年多了,一直都暂时不能探视,讨论这个没现实意义,只是在家属伤口上撒盐

监狱服刑人员会见亲属的顺序

首先要是直系亲属才行。

女友,朋友,七大姑八大姨这些都是不可以的。

正常情况下。

每个服刑人员一个月有一次探视的机会,一次可以去一个人。

如果服刑人员在监狱里表现好的话,那么探视的时间会在30分钟以上。

如果没有好的表现,那就是30分钟以内。(当然这个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

每个月监狱会提前给服刑人员发放接见单

然后根据服刑人员添的单子安排探视。

每一个服刑人员进监狱的时候

他的家属关系都会登记进系统中。

到时候监狱就会按照系统里的信息来核对来探视的人员。

上面说了,按规定正常情况是不允许除了直系亲属以外的人来探监的。

但是在部分监狱会见日看管不严的情况下,一些普通的服刑人员的朋友,或者说三大姑啥的跑去会见。

运气好,或许有时候也能探视成功。

这个就是看运气了,看当班狱警好不好说话了。

人家让你看,是人家人好,你运气好。

不让看,就是规章制度了,这个没什么可说的。

当然有些时候监狱认为服刑人员的朋友或者亲戚对服刑人员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如果家属临时有急事要探视

而且这个时间也不是探视的日期的话。

那么只能拜托律师来传话了。这个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

但是最近几年,律师也不行了。

因为疫情的原因,监狱应该也不敢随便放人进来。

出了什么问题,没人能担负气责任的。

听家里当狱警的亲戚说

现在都是远程视频看看了。

这样也能防止疫情出现在监狱里。

即可减少疫情防控风险,也可以减少服刑人员亲属的经济负担。

各地探视的规则不一定一样,但大致差不多。

新犯人一般入监队半个月左右,都可以探视。

带齐身份证户口本。

直系亲属每月可以至少探视一次。

有的地方入监队设在本监狱,有的地方单独设立。

正式分配入监后,一般每月有两次以上会见机会,重大节假日不计入会见次数内。

第一次会见只要在监狱上班时间内,不论日期。

记得带身份证 户口本,有的监狱要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会见人身份证明或者司法所证明(只限第一次使用)

会见时服刑人员会告诉你以后每月会见的固定日期。

律师等相关法律人员,持相应证明文件,监狱许可后随时会见

补充下带衣物的:

理论上服刑人员是不需要家属带任何衣物(看守所服刑除外)

但有的地方允许带些内衣裤,生活用品。现在监狱都是正规化管理,几乎没可能再送进去物品。

家属可以给犯人上点大帐,亲自缴纳,汇款都可以。

换个角度扯几句闲话:

从探视人的角度叫探监,可能更准确的叫法是“会见”。

监狱管理部门一般会根据服刑人员的级别来区分会见时长。

我国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有会见的权利。

从监狱实践角度,权利有大小,待遇有区分。会见即是处遇的一种。

我国监狱服刑人员分为四个级别:

从宽管理级,普通管理级,从严管理级,严格管理级。

不同级别的人所获得的处遇等次有差别。至于具体的处遇内容,各省各地监狱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比如拨打亲情电话的时间次数,订购营养餐的种类次数,评定月嘉奖的基础分值,等等。

举个例子

某省某监狱规定,从宽管理级每月可会见两次,时长30分钟,普通管理级每月会见一次,时长30分钟,从严管理级每月会见一次,时长20分钟,严格管理级的会见由监狱狱政科审批办理。

一次一人探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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