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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看守所会见律师(看守所500可以用多久)

新京报讯(记者王梦遥)昨日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于日前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新规取消了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的人数限制明。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侦查人员怎么处理

图为律师在派出所办案区的远程视频会见室里,与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
会见手续应当齐备。一般情况:1.会见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和复印件。2.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法律援助公函。3.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结婚证、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特殊情况:1.涉黑涉恶案件的会见,在我国某些城市的看守所会要求侦查机关陪同或者持侦查机关同意会见的书面材料,比如蚌埠市五河县看守所。2.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应当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准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3.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籍人士或少数民族或聋哑人,会见时可能还需要翻译人员,有的看守所则要求会见律师持有办案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格式1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因为刑事诉讼是对涉嫌犯罪的人的自由、甚至生命的处罚,所以法律上允许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辩护律师来帮助犯罪嫌疑人维护合法权益。那么,律师如果要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具体如下:
1、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至少1人为执业律师,其他随同人如非执业律师,应是与会见律师同一单位并持有律师管理机关印发的证件的人员。
3、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4、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非律师职务的其他辩护人经检察院和法院的具体办案部门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
5、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6、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7、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10、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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