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见制度 > 正文

看守所执法细则王亚林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

本文向给大家分享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相关知识,同时小编也会对离婚诉讼一方为外国人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在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方面面临的问题,请收藏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律师会见手续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一般是公安局的预审科。在北京的公安局都是这样,预审科就设在看守所内。
有的是法制科,这在小县城比较常见。
有的是直接找办案人员,即直接找刑警队或办案的派出所,大多数公安机关是这样的。
委托律师后,律师就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要求会见,普通案件公安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最长不得超过5天。
新律师法颁布后,律师会见的权利加强了。

案子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单独出庭

律师会见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以下手续:
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只要具备以上手续,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不知楼主所说的“单独会见”是什么意思。

应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