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余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配备、配置枪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持枪证件,未携带持枪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扣留枪支;
(二)不得在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
(三)枪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由所在单位收回枪支和持枪证件。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符合持枪条件时,必须及时将枪支连同持枪证件上缴核发持枪证件的公安机关;未及时上缴的,由公安机关收缴。如果还有法律问题要了解,可以直接电话咨询郑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要律师具有十年刑事辩护从业经验,一定会为您分忧解难!
本文由吃瓜de娱乐于2023-08-07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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