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带上律师执业证和复印件,要给嫌疑人看复印件。带上所函或援助中心公函,带上委托书。不能带手机。看看嫌疑人书写时候手是否被约束。被约束就可以拿笔给对方签字,否则叫上警察在场签字。要不然对方自残,你有责任。做好笔录提问准备是常识,不多说了。
本文由寒即生活于2023-09-18发表在律师会见,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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