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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会见父母吗 离婚请律师和不请律师有什么区别

离异后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

父母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离婚律师》明日收官国民cp感情成谜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发生争执,同样也会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簿公堂,但是有些夫妻却对孩子的抚养权避之不及,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双方都不想要抚养权该怎么办?父母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
   帆吵   案例回顾: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件在实务见到的案例,男女双方结婚七年,女儿五岁,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认为自己从事行政工作,没有一技之长,收入微薄,未来发展空间较小,而男方是企业的中级管理人员,收入较高,孩子跟着男方会接受更好的教育,因此,愿意将抚养权让给男方。但是男方却认为自己常年出差,没有时间照顾女儿,也不愿意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二人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那么对于这种情况,父母可以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夫妻二人都不想要抚养权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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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父母的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首先,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所谓义务,那就是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因此,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能够放弃的。也就是说,从子女出生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承担抚养义务。
      其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作为一种生活保障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劳动能力、经济条件如何,更不论是否愿意照顾等,都应当依法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照顾义务。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父母都会自愿地履行其抚养和照顾义务,因此我们不需要过多的干预或者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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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那么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法院会根据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强制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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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都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情况下银拿,法院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实际年龄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一般法院会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判决:
      第一,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给母亲,身患传染性疾病或者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除外。
      第二,对于2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一般会考虑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有无其他子女、有无疾病、以及孩子之前的抚养关系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第三,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周岁态搏侍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产生争议的,会优先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还有一种裁判方式是,在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前提下,判决父母双方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为在离婚诉讼中夫妻二人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就对孩子不管不顾,这样不仅在法律上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很容易给孩子的幼小心灵留下巨大的影响。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实在没有办法继续生活下去,选择离婚,那么一定要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

离婚律师一定要找户口所在地吗

离婚律师剧情曹乾坤因一顿饭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法律分析:离婚不一定非要请当地律师,一般当事人是无力或者并不能很专业处理离婚事宜的,不能妥善处理离婚事宜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而律师的专业性可以弥补这一点,找律师专业才是最重要的,不在乎地区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旁含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薯段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运手笑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