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见制度 > 正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权益保护(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

本文向给大家分享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相关知识,同时小编也会对怎样起诉外籍人士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在律师会见外国人手续方面面临的问题,请收藏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律师会见什么情况下要许可

法律分析: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三类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想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特别许可。在正常情况下,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法律依据:《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二十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深圳看守所会见预约指南

看守所会见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律师会见和审判终结交付执行,而罪犯被执行的刑期剩余不足三个月,不用投监直接在看守所服刑时的家属会见。因我国各地发展不均衡,看守所的设施也不尽相同。所以看守所为了便于管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律师会见和家属会见的流程作出不同的规定。律师会见,需要持有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会见函、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函,在窗口办理完相关会见手续后,根据各看守所不同的门禁系统进入会见。而案件交付执行后家属的会见则需要持有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遵守各看守所安排的会见的时间,在窗口办理手续进入会见。建议家属会见前,先行联系看守所,了解到相关会见规定后再去会见。

深圳看守所探视流程

办理刑事案件,在检察院起诉阶段,需要到深圳看守所会见该案的被起诉人,以核实案情。
在深圳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深圳需持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检察院递交,一般由内勤转交给承办人。然后承办人会亲自或通过内勤将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和鉴定资料的复印件给辩护律师,有些检察院会在起诉意见书复印件上注明辩护律师的名字。辩护律师会见时持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和上述其它材料的原件即可。2、委托人最好是被起诉人的近亲属或配偶,其它亲属最好提供有关证明。3、会见时一个律师即可,但是某些看守所会多一道手续,即到看守所内勤办公室盖章同意。
在深圳办理会见手续与内地不同之处:1、内地的委托手续不是很严格,看守所仅需要律师所函,律师证,委托书,不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检察院一般不给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和其他鉴定材料;3、会见时需经过检察院同意,部分检察院会出具同意会见证明,甚至派员陪同会见;4、有些地方要求会见时必须是二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