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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刑事会见律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禁忌)

付云锋律师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付云锋律师团队负责人执业十多年来代理了大量诉讼、非诉案件包括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服务范围覆盖全国。

刑事拘留律师会见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孙宇光律师专栏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非常重要
需要家属与律师写好委托函,或者委托协议书。由律师拿着委托函和律师证以及会见申请,去找办案部门的领导,再由办案部门开具律师会见函,由办案部门的民警带着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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